1、加强领导。几年来,局一把手始终担任综合治理委员会主任,做到了主要领导亲自抓,主管领导具体抓,并坚持例会制度,研究、探讨综合治理工作的新办法、新措施,使综合治理工作常抓不懈,抓好成效。
2、成立组织。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,副局长为副组长,科室站所成员为组员综合治理工作委员会,委员会下设综合治理办公室,人员由各科室站所长组成,具体负责日常综合治理工作,与此同时,还成立了法制教育、治安保卫、帮教、安全防火、安全生产领导小组,做到了组织健全,制度完善。 3、建章立制。完善一票否决权制,逐步实现由人管人向制度约束人的转变,基本实现工作制度化、法制化。在局内部学习制度中,规定除了学习与公民生活、工作相关的基本法律外,还采取集中和自学的方式,重点学习了《宪法》、《行政处罚法》、《行政诉讼法》、《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》,以及与本职工作相关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》、《环境保护违法违纪行为处分暂行规定》等法律法规,通过学习,提高了依法办事的效率。
4、量化、细化“综治”管理目标责任,把年终考评与单位评先、个人评优及晋级提升等挂钩,做到责任明确,奖罚分明。 |